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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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说最初的最初,花吟还敬畏她师父是个感天动地、秉持医者父母心的大善人,甚至因为自己不是真心实意的照顾浑身长满疮又烂臭的兰珠,而狠狠唾弃了自己一番是多么多么的伪善。

    结果这种无比荡气回肠又自惭形秽的心情也就持续了半个夜晚加一个白日,次日天黑待怪老头清醒过来,他开口说的第一句话,顷刻间就让他在花吟心底光芒万丈的伟岸形象彻底崩坏。

    他说:“这个好,一身的烂病,最适合新徒弟练手了。”

    花吟当时觉得整个画面都裂了,娘呐,与师父相比自己的情操不要不要太高尚喔!

    亦如此刻,怪老头净了手,用药酒消了毒,手中捻着锋利的刀子,嘴角噙着笑,那迷离的小眼神哦,就跟看到了砧板上的肥美鱼肉,晚上有了下酒菜一般。

    “你来!”怪老头说。

    花吟手一颤,“我来他会死的……”

    “废话,不死几个,你的手艺能长进?!”

    师父,这真不是做菜,这可是人呐,搞砸了是要出人命的……

    展眼阳春三月,春草疯长,百花齐放,在花吟每半月去一封万字长信的强烈攻势之下,云裳总算是回了一封信,矜贵又大度的表示既往不咎了,并高姿态的表示也可以继续和她做一般意义上的好姐妹啦,这让花吟大为高兴,当晚多吃了两碗饭,并又连夜回了一封长信,又是夹带私货将郑西岭一顿海夸猛吹。

    不过花吟这头是一门心思,迫切切的想做红娘牵线搭桥。又哪知云裳的小心思啊,自从云裳这个外来户去了京城后,就受到了京城土生土长的小姐们的鄙视嘲笑,说她山洼子出来的上不得台面,打扮土气,又没什么才艺。

    云裳融入京城贵女圈融的艰难,却有花吟这个还在山洼子里待着的巴巴的来讨好她,云裳的自尊心多少平衡了点。可她和花吟打小就认识,在她心里花吟那坏肠子弯弯绕绕的就跟那幺姑郡的山路一般——九曲回肠。

    云裳一边和花吟好着,一边又提防着她,生怕这小丫头在哪挖个坑就专等着她往里跳呢。

    可巧了,花吟病中被花二郎误寄的那封信到了云裳手里后,次日她便随同母亲去给一个官太太贺寿。前一夜她因为气闷花吟满嘴胡言,通宵没睡踏实,骂了她一夜的疯子、坏东西,结果第二日就有些晕晕乎乎。因为人多,一不留神和娘亲走散了,弯弯绕绕便进了一处院子,突然听到有男子的声音,云裳赶紧往假山后一躲,岂料又听人大喊,“半山!宁半山!你等等我!”

    若是搁平时云裳定然是将自己藏的紧紧的,低眉顺目的埋低了脑袋,待到人走远了才出来。可是今儿个也不知怎么地,竟鬼神神差的从假山后冲了出来。或许是她出现的太突然,迎面走来那人没注意,便和她撞了个满怀。

    云裳张皇间抬头,就见一少年正一脸错愕的看着她。

    后头那人追了上来,朝少年的肩上一拍,“宁半山!叫你呢!”

    云裳陡然回神,猛的推开他,急急跑走了。

    跑了老远回头看了眼,那少年正和一群半大的官家少爷说笑,他在那群人中间并不显得多出色,个头也偏矮,但,就此,云裳反而上心了。

    这头且说四月的一天,花吟一大早去了山上采药,至下午方回,刚推了大门闪身进来,福气一脸如释重担的迎了上来,冲她喊,“三少爷,你可回来啦!我正准备去找你呢!”

    花吟满脸满身的泥灰,身后背的篮筐满满的草药,手中还提着小铲子,福气上前就来接过。

    岂料篮筐还未卸下,就见翠绿也不知从哪个方向跑来的,一头栽进了花吟的怀里。

    花吟被撞的一个踉跄,若不是福气眼疾手快拉了一把,她一准一屁股摔地上去。

    “阿弥陀佛,三郎你可算是回来了!”张嬷嬷紧接着走了出来,明显的松了一口气的模样。

    花吟大惑不解,勾了翠绿的下巴,就见她满脸的泪,眼睛都哭肿啦!

    “这,这怎么回事啊?”花吟瞪圆了眼。

    正在此时,自前厅又走出来一男一女俩个中年人,绸缎衣裳,打扮的干净利落,一看就知道家境不错。

    那男的一看花吟,就拱手上前,笑眯眯的说道:“这位就是三少爷吧?”

    花吟刚想抬手回礼,却感觉到翠绿猛的将他连胳膊带腰身一把抱紧,花吟想抬胳膊都挣不开,不由的低喊了声,“翠绿?”

    翠绿只管摇头,就是不松手。

    那男人的目光落在他二人身上,一脸的若有所思,而后言简意赅的做了自我介绍,并直言此番来此的目的是为了寻找失散多年的侄女——翠绿。

    花吟半晌没说话,暗道什么南武郡人,分明就是土生土长的大周京城人士,瞧那一口正宗的官话,就算你捋直了舌头南武郡话你也说不正宗。

    转念一想,难不成是乌丸猛最终决定还是将翠绿接走了?

    花吟心下也不确定,又绕着话跟那姓孙的先生又问了诸多杂七杂八的问题,果见那先生顾头不顾尾,说话前后矛盾,露出了破绽。花吟心中已然确定,只没有当即应承下来。

    花吟说:“孙大叔,你看这翠绿虽说是您的侄女,可她毕竟和我从小一处长大,都是有感情的,一时就这么叫她说走就走了,她肯定是难以接受。您这来接她是骨肉团圆天大的好事,要是闹的哭天喊地就不好了。这样吧,要不你们先在我家中歇息两天,待我们劝劝她,让她想通了,欢欢喜喜的和你们走,岂不更好?”

    那孙先生和媳妇儿彼此对视了眼,应了声好,但并没有歇在花府,而是去了客栈,说是去那等花府的消息。

    花吟送走了那对孙姓夫妻后,花容氏上前冲花吟说道:“你好好劝劝她,这丫头死心眼任我们怎么劝就是听不进去一个字,这都哭了一上午了,也该让眼睛歇歇了,别年纪不大就跟我一般眼睛不好使了。”转头又是将翠绿一顿劝,“好孩子,虽然干娘也舍不得你,可是那毕竟是你的血亲啊,干娘总不能为了一己私欲就硬拦着不让你走。再说了,你跟着他们过着有人伺候的富足日子,总比跟着我们一大家子朝不保夕的要好……”花容氏还要再劝却见翠绿两手捂着耳朵,死命的摇头,眼泪都砸到她脸上了。花容氏又是一叹,这才转身回了房。

    人群纷纷散去,花吟也回了东边院子,那翠绿却跟个追着母鸡快走的小鸡仔似的,拉着花吟的衣裳也跟了去。

    兰珠自始至终都未说一句话,这会儿花吟回了屋,兰珠给她打了洗脸水后,才开了腔,“你看出他们不对劲了?”

    花吟一怔,手中捧着帕子,朝兰珠一笑,“嬷嬷是个明白人,怎地又要问我?”

    兰珠一笑,“我就知道你这孩子虽然看上去傻里傻气,却比旁人都要通透心细,旁人没想到的你都能想得到,只三言两语就让那二人露出了破绽。偏你还不道破,连我这素有城府的都看不透你的心思。”兰珠说着话就上前解花吟的脏衣裳。

    花吟忙不着痕迹的避开,闪身到了屏风后,三两下的扒了下来,又换上干净的,“我能有什么心思?只不过我看那二人也不像是坏人,真要接了翠绿走估摸也不会亏待她。或许是另有隐情,才错漏百出吧。既然他二人不愿说,我又何必强人所难。况且走与不走这毕竟是翠绿自己的事,回头还得问她。她要是想走,我自然备上礼物欢送,她若是不愿意走,我也决计会问清楚明白,否则绝不叫那二人将翠绿带走。”

    兰珠从屏风上拿了挂在上面的脏衣裳,笑着搭在手上,“你这孩子怎地这般害臊,我一个老嬷嬷,你就算被我看光了又如何,回回换件衣裳都藏的紧紧的,就跟个大姑娘似的。”言毕笑呵呵的出了门洗衣裳去了。

    翠绿一直站在屋内,花吟和嬷嬷的话她自然全听到了心里,因听了花吟说了那番话,急急的想表达心意,又怕手语说的不真切,扫到桌案上有笔墨,忙研了墨,写了一串的大字:我不走!我不走!我不走!我要一辈子待在花府和你在一起!

    写完后没等墨迹干,就举到了花吟面前,花吟端看那字,好心情的调侃道:“这字是越来越像模像样了,大小姐劳苦功高!师父当的好!”说完这话,花吟先是噗嗤一笑,竟有点辨不清自己到底是谁了。

    翠绿还要磨她,花吟抬手在她脑门上揉了揉,就跟她二哥经常揉她一般,道:“我知道了,你就将心放到肚子里去吧,除非他们会飞檐走壁将你绑走,否则我绝不让他们将你带走好吧?我跟你打包票!”

    翠绿这才笑了,而后跟着花吟去了院子,挑拣晾晒她采回来的药草。

    待一切忙完,兰珠又端了一碟她亲手做的糕点,花吟捻了一块在手里,只觉得兰珠做的糕点与市面上卖的相比,不知要精致多少倍,尤其每块糕点上还精心的做了花纹,也不怕劳神费劲。

    花吟有时会想到也许兰珠身份不一般,可是每当她想深想时又觉得没必要,上辈子她就是想的太多,结果算来算计反而将自己算进去了,这辈子不若糊涂一点,指不定就长命百岁了呢。

    吃着糕点,兰珠没事又教花吟认了一会大金的字。自从花吟知道兰珠是大金人,又认得字后,便央着兰珠教她读写大金的字,本来兰珠还很犹豫,生怕花大义夫妇怪罪,可后来见老爷夫人一点意见都没有,倒是异常高兴的担了这个老师。

    当晚,花吟便喊了福气到跟前,让他将一封信送到那孙氏夫妻所住的客栈。

    话说那孙先生接了信后,看了又看,一时没了主意,于是又和同来的女人商量了下,自己也写了一封信附上,而后喊了陪同他们一起过来的护卫,叫他八百里加急送往都城乌大人手上(乌丸猛到了大周直接改姓乌,单名一个猛字)。

    两日后乌丸猛便接到了一封鼓囊囊的信件,一封写着:我不走!我不走!我不走!我要一辈子待在花府和你在一起!

    乌丸猛正奇怪,又抽了第二封,十来行娟秀端正的小字,言辞恳请的表达了希望留下翠绿的意愿,并且委婉的表示了——你孙先生要是不好意思让翠绿住我们家白吃白喝,那就每年送点钱过来吧,(当然,这一点表达的是很含蓄,很含蓄的……你信?!就连乌丸猛这个大老粗都看出来了,你说有多含蓄!)(花吟:废话!这信就是要写给肌肉男看的,不直白点他能看懂吗?)

    最后乌丸猛才看到了孙方正寄来的信,信中他详细描述了翠绿在花府的近况,言明花家一大家子都是好人,在幺姑郡名声很好,又说翠绿小姐执意不肯走,他们劝了一上午,她就哭了一上午。并重点提到了,翠绿小姐似乎对花家三郎的感情不一般(咳咳,毕竟这俩还是小孩子啊,也就是猜测而已,大家不要想不和谐的啊,打住!打住!)

    于是乌丸猛困惑了,这到底几个意思啊?

    到底是事情办成了还是没办成啊?

    恰巧,南宫瑾进来,冷着眼,一脸的阴郁,走至近前,将那摊开的三封信一目十行扫了遍,转头见乌丸猛仍在纠结,于是声音平平的好心提点道:“铃花应该是看上那小子了。”

    “谁?”

    南宫瑾照旧阴郁脸,“那小子应该是看上你的钱了。”

    “……”

    “杀了那小子或者让铃花恨你一辈子,你自己选。”言毕亦如他来时那般,神出鬼没的来,神出鬼没的走。

    乌丸猛纠结了一晚上,最终做了个艰难的决定:女大不由娘,随她去吧。至于那小子,先留着他的命,要是长歪了,再宰也不迟。

    孙先生接了信,于是又假模假样的去接了两回,最后看实在接不走,才做万般痛心状,将翠绿郑重托付给了花大义夫妇,而后又留了两个丫鬟,两个小厮供翠绿使唤。至于银子?做梦!一个子儿也没有。

    由于平白又多了四个人吃饭,且这四人受了指示,只一门心思的伺候翠绿,其他什么事都不干,于是花家的日子更艰难了。

    转眼到了花吟十二岁这年,怪老头自觉中的毒一日深过一日,虽然身子依旧硬朗,可神智却混沌多过清醒,不似以前那般虽然白日迷糊,天一黑就明白过来。

    于是他叫了花吟到跟前,说:“自古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为师也教你有些时日了,你底子也打的差不多了,本想等再过几年,待你基础更稳固些再让你确定专攻哪个方向,但眼看着我这神智是一日糊涂一日,若不早早确定你的钻研方向,只怕你学的太全,没有专精。说好听点是集大成者,什么都会,实则什么都只会个皮毛,没有专长。还是那句话,为师骨骼清奇,是天纵奇才,你们学不来我的样样精通。只要你们能有个专长名声在外,也不枉称是我攻邪派的弟子了……”

    花吟听的是唯唯诺诺,询问道:“那大师兄和二师兄的专长是什么?”

    怪老头咳嗽了声,“他们一个是专攻外伤的,一个是专攻毒药。当然,你大师兄因为不思进取,已经被我逐出师门了,你要是想专攻外伤,我也可以教你,只不过我现在老眼昏花,手也喜欢抖,比不得年轻时候教的好。”

    花吟咧着嘴笑,半低了头做害羞状,两只手在胸前转着圈圈道:“我想专攻不孕、不育……不举。”

    老头子嗯了声,喃喃道:“不孕不育不举是吧?好!嗯?不举?!”

    花吟面上顿时开了朵太阳花,点头如捣蒜,“是呀,是呀,不举。”

    攻邪派祖师爷只觉得喉头一股腥甜,一口老血差点喷涌而出。